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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14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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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本文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致人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