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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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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化粧品證明書核發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申請化粧品製造證明書,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一、完成產品登錄之證明文件或許可證影本。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依法免辦理工廠登記者,免附。
四、委託製造者,其委託契約。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