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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西藥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第 4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