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17:19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受理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行政院衛生署受理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單位:新台幣 元
┌──────┬───────────────┬────┐
│受理類別 │ 定義與範圍 │收費標準│
├──────┼───────────────┼────┤
│一四 藥品變│(一)新適應症、新用法用量、新 │ 12,000 │
│ 更 │ 類別或新賦形劑 │ │
│ ├───────────────┼────┤
│ │(二)委託製造、移轉、合併、產 │ 8,000 │
│ │ 地變變更、遷廠(以廠次計)│ │
│ ├───────────────┼────┤
│ │(三)其化變更或委託包裝、許可 │ 5,000 │
│ │ 證、標仿遺失補發 │ │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