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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體研究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 10 條
研究於二個以上研究機構實施時,得由各研究機構共同約定之審查會,負
審查、監督及查核之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