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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精神衛生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 58 條
精神照護機構違反本法有關規定,除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規定處罰外,對其行為人,亦處以各該條之罰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