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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醫事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事人員管理與醫事人力發展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醫事機構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三、醫事品質、醫事倫理與醫事技術之促進、管制及輔導。
四、緊急醫療救護服務體系之規劃及推動。
五、醫療服務產業之輔導及獎勵。
六、醫事服務體系之規劃及推動。
七、醫事人員懲戒及醫事爭議處理。
八、其他有關醫事服務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