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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嘉義醫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第 7 條
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婦產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診療相關事項。
二、關於婦產疾病醫學衛生教育相關事項。
三、其他有關婦產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