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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人用生物製劑生產技術授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衛生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將本署疾病管制局 (以下簡稱本局) 人
用生物製劑生產技術授權至民間生物製劑廠商 (以下簡稱廠商) ,以提昇
國內生物科技產業發展,厚植民間力量,特訂定本辦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