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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緊急醫療救護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辦理諮詢事項,得指定委員或委託相關專家、學者或學術機構研究及提供意見,再送委員會討論;討論時,並得邀請有關機關、機構或專家、學者列席諮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