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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中藥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中藥政策方案之研擬、策劃、修正及指導事項。
二、關於中藥廠商之輔導、獎勵及國家標準審查事項。
三、關於中藥藥品製造、品管之指導事項。
四、關於中藥材品管安全之管制事項。
五、關於中藥從業人員在職進修之輔導事項。
六、關於中藥廣告管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中藥行政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