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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局設總務室,掌理文書、印信、出納、事務、供應管理及不屬其他各組
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