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0/03/02 10:4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旅行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 17 條
旅行業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第十二條所定專
人或專責組織是否落實執行所定計畫等相關事項,並列入專人或專責組織
成員之考績。
相關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