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0/03/02 10:4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觀光旅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 7 條
觀光旅館業應依一般個人資料及本法第六條所定之個人資料之屬性,分別
訂定下列管理程序:
一、檢視及確認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是否包含本法第六條所定
之個人資料及其特定目的。
二、檢視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法第六條所定之個人資料,是否符合相關法
令之要件。
三、雖非本法第六條所定之個人資料,惟如認為具有特別管理之需要,仍
得比照或訂定特別管理程序。
相關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