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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 8 條
為增進風景特定區之美觀,擬訂風景特定區計畫時,有關區內建築物之造
形、構造色彩等及廣告物、攤位之設置,應依規定實施規劃限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