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0/03/01 07:0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 17 條
風景特定區之清潔維護費及其他收入,依法編列預算,用於該特定區之管
理維護及觀光設施之建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