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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操作人員測驗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 8 條
受委託機關(構)或團體之檢驗員及監評人員應每年參加民航局辦理之相關委託作業講習取得證明文件後,始得繼續執行檢驗或人員測驗業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