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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1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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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1 條
主管機關或航政機關依本法受理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應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其收費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