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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獎勵華僑所屬船舶懸掛國旗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改懸國旗之華僑船舶,應具有適航能力,其船齡不得逾交通部所訂輸
入現成船允許輸入之年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