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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9 條
棉花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載運:
一、全部潮濕者。
二、受油污損或附有油脂者。
三、未經壓縮堅固,並未將棉花表面四分之三以上予以覆蓋後以帶捆之。但經航政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