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30 12:25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在同一街道之電信線路與供電線路,應分別裝設於街道之一側。其有必須
裝設於同側時,雙方線條之距離,應視供電線路電壓之高低決定之,電壓
最低時之最小距離,應在一‧二公尺以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