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2 12:1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架空電信線路與供電線路互相平行交叉或共架一桿時,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架設。但對任何一方均無妨礙影響者,仍分別依照各主管機關發布之規則
架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