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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市內電話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7 條
用戶種類變更、設備更換或其他異動事項,致當月通信網路月租費或其他
月租費發生增減時,按異動前後之日數分別計收。
用戶種類申報不實,或中途變更種類未通知電信機構更改,經電信機構查
覺者,應自查覺日起改按變更後之用戶種類計收租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