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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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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4 條
施工警告燈號,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施工,應減速慢行。設於夜間施工路段附近。
本燈號分閃光燈號及定光燈號兩種,顏色為黃色或紅色。安裝於拒馬或獨立活動支架上,高度以一二○公分為度。其鏡面閃爍頻率、光度及適用地點,依左表規定:
┌───────┬─────────────┬────────┐
│種類 │閃光燈號 │定光燈號 │
├───────┼─────────────┼────────┤
│鏡面數 │單面或雙面 ├── │
├───────┼─────────────┼────────┤
│每分鐘閃爍次數│五五-七五 │定光 │
├───────┼─────────────┼────────┤
│光度(燭光) │二0-四0 │五-一0 │
├───────┼─────────────┼────────┤
│適用地點 │用於施工地段起迄點及特別危│用於導向車輛行駛│
│ │險處所 │ │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