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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 133 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