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3/29 16:1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3 條
橋梁座石,如有移動,基礎螺栓如有彎曲或折損,應詳查原因即時修復。
鋼梁之撓度及應力,必要時應予檢測,如有超過規定情事,應研究其原因即予改善。
橋臺、橋墩如有下沉或振動情形,應查明原因設法加固。翼牆之基礎,護岸及護墩等如有異狀,應適時修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