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1/08/09 16:0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 123 條
站間號誌異常時,應有確保行車安全之替代措施,方得繼續運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