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1 09:1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考成結果,由辦理考成之機關(構)以書面通知受考人。考列丁等或不滿六十分及專案考成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者,應附記處分理由及不服考成決定者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構)等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