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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港勤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勤船員管理考核、人力運用、調派與訓練事項。
二、港勤船舶保養之督導事項。
三、船舶工作報表、運轉及使用率等統計事項。
四、船舶防颱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事項。
五、消防、水下打撈作業之督導、水面浮筒安置與保養事項。
六、港區定期與臨時需要之演習執行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