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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公路總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資訊室分設二科,各科理事項如下:
一、規劃設計科
(一) 資訊系統之規劃、分析、設計、測試、建置、維護及推廣督導事項
。
(二) 辦公室自動化之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三) 年度資訊相關預算編列及管理事項。
(四) 資訊硬體、軟體與耗材購置及管理事項。
(五) 資訊作業考核事項。
(六) 其他交辦事項。
二、資料管制科
(一) 系統軟體技術支援及個人電腦技術支援事項。
(二) 電腦設備操作與網路規劃及管理事項。
(三) 機房管理及電腦設備維修事項。
(四) 各項資訊網站之管理事項。
(五) 資訊教育訓練事項。
(六) 資訊安全管理事項。
(七) 其他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