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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本局局務會議由局長主持,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
各組室主管及專門委員出席。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