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6 16:27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61.07.03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總臺設臺北飛航情報中心、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臺北航空通信中心、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資訊管理中心、飛航業務室、航電技術室、供應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並得設各近場管制塔臺、裝修區臺及其所屬各作業臺。各中心、室、塔臺、區臺掌理事項,依照本總臺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並得分課、臺辦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