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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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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機械修護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總務科職掌如左:
一、文件之收發、登記、分辦、繕校及檔案之保管等事項。
二、機料之採購、保管及供應等事項。
三、財產之採購登記及保管事項。
四、本所環境衛生、安全防護及警衛管理事項。
五、員工安全衛生之維護事項。
六、機械及車輛廢舊機料之再生及處理事項。
七、經費收支、現金出納及保管事項。
八、其他有關本所總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