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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7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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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機械修護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機械修護科職掌如左:
一、機械設備修護業務之規畫督導事項。
二、機械設備之保養與修護事項。
三、機械修護人員之技術訓練及實習事項。
四、各區機械設備之檢修協辦及調撥事項。
五、郵用機械報廢鑑定事項。
六、機械設備修護計價辦法之擬訂事項。
七、機械設備改進之擬議事項。
八、其他有關機械設備修護事務之處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