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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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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路港防護團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為加強執行鐵路、公路、高雄港、基隆港、花蓮港、臺中港 (以下簡稱路
港) 民防業務,各設立防護團 (以下簡稱本團) ,分別隸屬鐵路管理局、
公路局、高雄港務局、基隆港務局、花蓮港務局、臺中港務局。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