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25 01:3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以下簡稱本分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設施、船舶指泊、信號指揮、船舶檢丈監理、海事評議及港勤船舶之管理等事項。
二、港埠規劃、港埠營運及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之監理等事項。
三、土木、船機、機具、工程規劃之設計、督導、考核及接受代辦工程等事項。
四、港區土地之運用發展、經管、使用及出租收益。
五、其他有關航港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