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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下列事項由監察人執行之:
一、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
二、查核公司帳冊及文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