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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電信總局戰地電信工作總隊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總隊在全面動員時期應受戰區最高指揮官之指揮或作戰管制,為因應戰
地電信工作之需要,得於戰區內設置若干電信工作大隊,各大隊之下設若
干電信接管組,並分設各種中隊及分隊,其組織編制如附表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