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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每月舉行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召集時,由
其指定之副主任委員為之。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視業務需要,邀集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成立之道
路交通安全會報執行秘書列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