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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技術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所置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各一人,教務員一人,事務員六人
,僱員二人,專任教官八人,兼任教官十人至十六人,技術員六人,醫師
一人,護士二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