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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第 24 條
調解除勘驗費及鑑定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
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