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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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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使用電能及費率計收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前條所稱「空調用電量」,係指空調系統之冷凍主機、冷卻水泵、冷卻水
塔、冷凍水泵、空調箱、外氣送風機及暖氣電熱器等空調器具之用電量。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