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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農田水利設施天然災害善後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機關委託代管之區域或都市排水,其設施遭受災害不適用本辦法,應另
案提報委託機關處理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