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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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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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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111.05.04 修正公布之第 68、70、95~97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 83 條
證明標章之使用,指經證明標章權人同意之人,依證明標章使用規範書所定之條件,使用該證明標章。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