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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主管機關應考核計畫之執行情形,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及經理銀行必要時
亦得依約會同派員查核計畫執行情況。
主管機關應要求承貸銀行應於貸放後,將貸放情形作成紀錄,並按季將執
行績效報表函報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