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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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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礦場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礦業權者對於坑內工程險惡,經礦業監察員告知而不為改良時,礦工得不
經預告終止工作契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