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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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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經管課職掌如下:
一、各標的用水分配、調度、仲裁及移用補償事項。
二、水資源營運合約訂定及經費核收業務。
三、水權登記及管理業務。
四、亢旱因應及停灌休耕補償事項。
五、水資源聯合運用方案研究及資料管理事項。
六、用水計畫書審查之相關事項。
七、溫泉水權登記及管理業務。
八、違規取水查處事項。
九、堰壩蓄水範圍初審及會勘業務。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