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6 06:2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對於指定之企業或物品有特殊發明或專利者,經濟部得因必要,令其報告
試驗,或禁止其公布或洩漏,並得收歸政府利用,或由政府投資合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