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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公司職員之派免,除總經理、副總經理於章程已有規定,及人事、會計
、政風人員另有法令規定,主任秘書、總工程師、專門委員、部經理、室
主任、廠長、副廠長、正工程師等職位,由總經理提報董事會通過派免外
,餘由總經理派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