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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國家標準起草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局必要時得召開各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 (以下簡稱全體委員會議) 或全
部或部分委員會主席會議 (以下簡稱主席聯席會議) ,討論共同之標準或
相關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